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欢宴
2009年07月15日 14:13凤凰网历史专稿 】 【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

现在中国人讲究合餐,而西方人则实行分餐。有些学人还据此提出一些很高深的理论, 说西方人的民主自由就是“分餐”餐出来的,而中国人的集体主义则跟合餐有关。大家一个盘子里夹菜、一个盆里舀汤,饮食上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,集体与个人的关系自然就摆得正。不仅于此,国人还通过餐桌上的体液(具体说是唾液)交流,而达到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和谐发展,共同进步的目的。

这种说法听上去也满有道理,但推敲起来,情形也并非一直如此。

西方历史上,并非一直象现在这样卑鄙地各吃各的。他们也聚餐,聚餐的时候也打成一片。

比如耶稣在最后晚餐中,使过一个酒杯。后来这个杯子被称为圣杯。西方传奇小说里骑士们拿着长矛骑着马,满世界杀毒龙,斗巨人,为的就是找这个杯子。

但是这个杯子里也有犹大的唾液。

大家看看达芬奇的《最后的晚餐》,就会发现:餐桌上只有一个杯子。13个人都用它喝酒。一个人喝完就把它传给下一个人。这个原因也很简单:那个时候杯子太过希罕。吃顿饭就拿出13个杯子,是件荒诞的事情。

当然,耶稣是穷人。在罗马帝国上流社会里,宴会不会如此寒酸。罗马富豪不仅能拿出13个杯子,还能提供各种希罕东西待客。他们能不动声色地端出一大盘孔雀舌头,拱拱手:“百十个小孔雀,不成敬意!”还有烤乳猪,拉开肚子里头能飞出活着的画眉鸟。最过分的还有600个鸵鸟脑子做出的大菜,以及一窝窝塞满配料的熏老鼠。(记载里说是睡鼠。睡觉的老鼠也是老鼠,总之应该就是那种长小胡子的脏东西。)

最终罗马人发展到丧心病狂的地步。他们不再以老鼠孔雀为满足,而开发出了更昂贵的菜肴。一位罗马皇帝在宴客的时候,居然往豌豆里搀杂金豆子。参加宴会的客人要十分小心,否则一不留神,就可能象尤二姐那样,落得个“觉大限吞金自逝”的下场。

罗马人参加聚餐的时候,要操的心还不止于金豆子。什么事情都要操心。做客人的要注意:不要最后一个吃完,那样很可能会早逝。要是中途退场,那就更坏了。此人一年之内多半就要死掉。进宴会厅的时候千万不能先迈左脚,也千万不能用右手拄下巴。否则的话也要倒大霉。反正一顿饭下来,总难免有几个要糟糕的。

做主人也很麻烦,比如客人的数目就不好定。同一个酒桌上,客人不能少于三个,最好呢是九个。因为罗马的缪斯女神有九位。客人不到九个,个别女神就难免有向隅之叹。而超过九个,女神则不敷使用。

尽管有这许多麻烦,但参加宴会还是很值得的。一个宴会往往有成百上千宾客,美食罗列,酒浆杂陈,繁弦素管,一时极盛。酒酣耳热之际,大厅中启动机关,铺天盖地的玫瑰花自屋顶洒落。琥珀美酒,飘零艳花,宛如梦境。据说,甚至有被玫瑰花淹没,以至窒息而死者。

在罗马人迈着右脚,拄着左手,九人一组九人一组地欢宴时,中国人在做什么?

他们也在聚餐。

中国可考的大规模聚餐,最早发生在商朝。据说商纣王挂起一串串的肉,形成树林的规模,又把大池塘灌满酒。然后就请人到里面喝酒吃肉。宴会对客人的着装有严格要求:与会男女客人一律要裸体参加。尽管这个宴会乡土气息扑鼻,居然也被载入史册,作为失败PARTY之典型,一直遭人唾骂。

后来的宴会就从乡土一变而为严谨。大家从肉林酒池里退了出来,坐到了饭桌前。不过那些宴会里,大家聚虽然聚在一起,但却各吃各的。抬起头高朋满座,低下头还是自己的四菜一汤。这样吃虽然卫生,但却不够热闹。说是盛大宴会,大家席地而坐,各守一桌,终究显得形单影只。没有同桌之人争食,即便是鸵鸟脑子熏老鼠,吃到嘴里也未免有枯索寥落之感。

而且有时候还会有误会。

孟尝君是战国有名的贵公子,最喜欢在家养活一群闲汉,尊之为食客。既是“食客”,食当然是头等要紧的。孟尝君深悟此理,所以经常宴请这些闲汉。一次夜宴中,有个对食物非常敏感的食客,注意到孟尝君面前的蜡烛被人挡上了。他怀疑这是因为孟尝君的伙食标准比他们高,因此怕被他们看见。这个食客自尊心很强大,当即要“辍食辞去”。孟尝君不得已,拿着自己的饭菜跟他的比——完全一样。该食客被孟尝君不打偏手的高大形象所震慑,当即拔剑自杀。

这个食客就是早生了几百年。唐宋以后,宴会改成聚餐形式,主人想打偏手,也是形格势禁,万万不能。该食客自也就不必因多疑而丧命。

聚餐之后,中国宴会走上了康庄大道。由长桌而方桌,由方桌而圆桌,由圆桌而转桌。规模也一发不可收拾,自小范围的文人贵族聚会,一至千百人的大众流水席。

当年无论西方中土,能被铭记的会宴聚饮多半跟上流社会有关。比如王羲之的《兰亭宴集序》(即兰亭序)就源于一次会宴。四十一个名流欢饮兰亭,流觞曲水,吟咏讽和,论奢华繁富,固不足比肩罗马,但雅致蕴集,实有过之。同样,西方最有名的宴会也不是由罗马皇帝举办,反倒跟希腊的精英有关。柏拉图写了一部《会饮》,记载了一次聚会。雅典的哲学家、文学家、政客会聚一堂。人如星,酒似雨,慢慢长夜,低斟浅酌。希腊最优秀的喜剧家阿里斯托芬讲述着爱情:原本男人和女人是一体。天神撕裂了人的肢体,从此有了男人和女人。而他们也就永远追寻对方,渴望彼此的融合。夜色漫漫,清酒长谈,这份情怀,自不是肉林酒池可比。

但话说回来,风雅隽永固然可喜,但究其实际,恐怕还是大规模的聚餐欢饮,更得普罗大众之心。

清朝乾隆六十一年,宫廷就举办过规模宏大的“千叟宴”。之前,清朝已经举办过三次千叟宴。这次总结经验,吸取教训,更上层楼,一举网罗了5900个老头子,坐了800个桌子,动用了1600个火锅。规模之大,虽非绝后,亦属空前。依我来看,实在算得上古代史上规模最大的欢宴。

我手上有一份当时的菜单,看了却不免摇头。大清朝廷虽有敬老之心,却无养老之术。饭桌上一味用大荤之物,“酱焖鹌鹑、蚝油牛柳,香麻鹿肉饼”等等,油腻不堪,殊乖尊老之道。而且,饮食之间,还要磕头颂圣,费心劳形,大悖欢宴本意。

什么是欢宴的本意呢?

埃里亚斯 卡内提在《群众与权力》中描述道:“许多禁令和距离都不再存在,完全不合惯例的亲近不仅被允许,而且受到了鼓励。在这里密度极大,大部分人都是平等的,这是一种放纵和享受的平等。”一个群体,在欢宴找到了打破生活常规的手段,找到了自我放纵的理由。酒,酿出来是为了畅饮;肉,烹制了是为了朵颐。真正的欢宴是平等的聚会,狂欢的节日。

以此来看,倒还是民间的流水长席、千人饕餮,更近欢宴的本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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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押沙龙   编辑: 蔡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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